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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售伪劣润滑油卖了80万元判了7年


       润滑油人才网讯:明天就是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“消费者权益”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。然而近年来,层出不穷的假冒伪劣商品,让消费者叫苦不迭。记者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,2012年,全市法院共受理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类案件44件95人,审结32件65人,58名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。昨天,在3.15来临之际,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,记者也来到审判法庭现场,见证这些制假售假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
  制售伪劣润滑油获刑

  【案件】:今年43岁的薛某原本在锡城一家摩配城从事摩托车配件销售工作,在工作中得知摩托车润滑油的利润很高,便动起了歪脑筋。2012年2月23日至7月4日,薛某在无锡市北塘区派安路198号内做起了生产、销售伪劣摩托车专用润滑油的生意。据薛某自己交代,他先从外地购得一批普通润滑油,然后将这些润滑油增加一些增黏剂,直接灌到摩托车专用润滑油的瓶罐中,作为专用摩托车润滑油对外销售。
  “一瓶这样的润滑油其实也就几角钱的利润,但是因为销量很大,也赚了不少钱。”薛某自己交代。有不少摩配的批发商在薛某处进货,薛某共将伪劣润滑油销售给了洪某等9人,短短5个月内,销售金额达到了789167.2元。
  2012年7月4日,公安机关在无锡市北塘区派安路198号抓获被告人薛某,并当场查获豪爵、壳牌等名品牌润滑油5573瓶,各类润滑油200690套。同年8月,经北塘检察院以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。

  【法官断案】:“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年零3个月,并处以人民币45万元的罚款。”昨天上午,在北塘法院,薛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。承办法官告诉记者,薛某主要是在普通润滑油中添加了一些原料,将其灌装至贴有名牌润滑油标志的包装中,以低价对外出售,“虽然使用这样的润滑油并不会威胁摩托车的使用安全,但是仍然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,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