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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工商发布润滑油质量监测公告 1批次不合格

3月7日,天津市工商局发布润滑油质量监测公告,结果显示1批次润滑油不合格。

  日前,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、广东、辽宁、浙江、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等8个省、直辖市的16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润滑油开展 质量监测。依据GB11118-2011《液压油》、SH/T0350-1992《普通车辆齿轮油》、GB13895-1992《重负荷车辆齿轮油》、 GB11121-2006《汽油机油》、GB11122-2006《柴油机油》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,重点检测了液压油的运动粘度、粘度 指数、闪点(开口)、倾点、抗乳化性、泡沫性、水分、机械杂质、腐蚀试验等9项指标;齿轮油的运动粘度(100℃)、倾点、闪点(开口)、成沟点、粘度指 数、泡沫性、腐蚀试验、机械杂质、水分等9项指标;汽油机油的运动粘度(100℃)、倾点、水分、泡沫性、机械杂质、闪点(开口)等6项指标;柴油机油的 运动粘度(100℃)、倾点、水分、泡沫性、机械杂质、闪点(开口)等6项指标。主要问题是1个批次齿轮油的运动粘度(100℃)指标不合格。

 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润滑油,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,并依法进行了处理。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润滑油的,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,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。